判刑兩年緩刑四年是什麼意思

判刑兩年緩刑四年是什麼意思

一、判刑兩年緩刑四年是什麼意思

法院判決兩年有期徒刑,暫不執行刑罰,在四年的緩刑考驗期內,沒有違法行爲的,遵守緩刑考驗期規定的,四年後就不再執行刑罰。此處的四年緩期時間又稱爲緩刑考驗期,是給予被告人改過自新的機會,考察被告人認罪、悔罪的態度,促進其積極改造的一個時間段,不同的刑期有不同的緩刑考驗期。

判2年緩刑4年,就是判決後,在監外緩刑4年,4年後,如果沒有發生新的危害則就不用坐牢了。緩刑也是一種刑罰,只是不在內服刑,在社會上服刑而已,也就不用坐牢但要定期向派出所、司法所彙報自己的思想狀況、動態等,當事人須出省市也要經過批准。

緩刑,即暫緩執行刑罰,指的是對觸犯刑律,經法定訴訟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並且應受刑罰處罰的罪犯,先行宣告定罪,但是暫時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人民法院會給與一定的考察期,由考察機構在考察期內對該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該罪犯在考察期內的表現好壞,是否有再犯新罪等情況,再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的刑罰。

二、判緩刑後可以出國嗎

判了緩刑可出國。緩刑期間想出國,可持護照申請簽證。根據法律規定,被判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想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遷居,應獲得考察部門得批准。如果嚴重違反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人民法院會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被判緩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到居住地的派出所,把出國工作或學習的情況向派出所報告。獲得派出所批准,可出國。

犯人宣告緩刑後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部門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部門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部門批准。

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兩年有期徒刑,執行四年的緩刑,就是判刑兩年緩刑四年。判緩刑之後可以出國,但要得到執行機構的批准,未經批准私自出國的會撤銷緩刑,按照原刑罰執行。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人,沒有危害社會的情況,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