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決後被告如何知道判決結果?

一、缺席判決後被告如何知道判決結果?

缺席判決後被告如何知道判決結果?

法院進行缺席判決後,要按規定將判決書向雙方當事人送達。向當事人送達後,如果雙方都沒有在15天內上訴的,則判決生效;對方沒有在判決書規定的履行期內自覺履行的,則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如果法院是當庭宣判的,會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如果法院是定期宣判的,會在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對於缺席判決,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如缺席的當事人下落不明又無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無法送達的,則可以在法院的公示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示,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公示。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爲送達。

二、被告主體不適格如何處理?

被告主體不適格主要是被告的身份、資格、權利義務、權利能力或行爲能力不符合法律規定,沒有訴訟主體資格。對於被告主體不適格的,法院該如何處理,司法實踐中及理論界都存在爭議,理解上的差異,導致法院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處理也不盡相同,甚至同一法院也存在不同做法。如果處理不統一,很不嚴肅,也有損法律威嚴。此種分歧,主要有兩種意見,一種認爲應當駁回起訴,一種認爲應當駁回訴訟請求。被告主體不適格的,應當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而非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

三、缺席判決適用於什麼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制度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爲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法院會下達判決書,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之後,法院認爲被告的主體資格不適格的,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的身份,資格,權利和義務不符合法律規定,沒有訴訟主體的資格,被稱爲被告的主體資格不適格,不能參與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