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糾紛案敗訴怎麼辦

一、買賣合同糾紛案敗訴怎麼辦?

買賣合同糾紛案敗訴怎麼辦

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敗訴的,可以提起上訴,二審敗訴的,需要執行二審判決。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八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二、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敗訴上訴後二審法院怎麼判決?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三、買賣合同糾紛案二審敗訴後不執行判決書怎麼辦?

可以準備以下材料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執行申請書。由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蓋章。

2、生效法律文書原件。

3、執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4、申請人不能親自到法院申請執行,需委託代理人代爲其申請執行的,應出具授權委託書。

5、法律文書的生效證明。屬本院判決、調解、裁定的,應由經辦法官或書記員簽字證明已經生效。

6、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清單。

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敗訴方有上訴的權利,但不是必須上訴,如果敗訴方對一審的判決或裁定沒有任何異議,按照法院出具的判決書或裁定書履行個人應盡義務即可,敗訴之後仍然不執行法院判決或裁定的,勝訴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