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協議賠償有錄音有效嗎?

一、口頭協議賠償有錄音有效嗎?

口頭協議賠償有錄音有效嗎?

口頭協議有錄音是有效的。口頭合同是我國合同的形式之一,只要口頭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電話錄音的口頭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口頭協議如果不能證明是後於協議的,那麼口頭協議無效,因爲後來的正式協議中排除了該條款,所以應該以正式的書面協議爲正式合約,先前的口頭約定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爲的形式】民事法律行爲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特定形式的,應當採用特定形式。

如果說自己和對方口頭簽訂了協議並且有錄音的話,那麼是有法律效力的,其實在簽訂協議的時候,不建議大家採用口頭協議的方式,到最後有可能會引發一些糾紛問題,現在普遍的協議都是採用的書面方式,這樣子在出現糾紛問題的時候,可以更有力的提供相應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簽訂合同應注意什麼?

1、合同是當事人之間明確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因此,當事人在訂立合同中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並要求當事人誠實、守信用,不得弄虛作假,欺騙對方。通常訂立合同的方式,可以採用口頭,書面、鑑證、公證等形式。

2、但爲避免發生糾紛,以及發生糾紛以後有據可依,訂立合同以書面形式爲妥。口頭形式雖然快捷,但無據可查,不利於糾紛的解決,它一般只適用於集市貿易、市場零售等小額交易。訂立合同一般要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要約即爲發出締結合同建議的行爲,要約一經發出,提議人即受到自己建議的約束,表明提議人在對方的有效答覆期內,負有和對方訂立合同的義務,違反該項規定造成對方損失,有賠償損失的責任。

3、承諾是對提議人的建議予以答覆的行爲,答覆應是對提議人的提議內容完全同意的答覆,有新提議不算答覆,只能構成答覆人的新要約。答覆一經向提議人表示,表明訂立合同的階段結束,合同成立,這時不按合同的要求履行義務即構成違約責任。

在我國的民事合同的種類、數量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其實口頭合同也是我國的合同種類中的一種,此時也是受我國的法律法規的保護的,所以簽訂口頭合同的當事人是不需要擔心自己的合同的效力的問題的,此時也是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