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階段可否提第三人撤銷之訴

一、執行階段可否提第三人撤銷之訴

執行階段可否提第三人撤銷之訴

執行階段不能提第三人撤銷之訴,因爲在執行階段的話,是可以提出執行異議之訴。執行異議之訴被駁回後仍可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案外第三人可以同時享有執行異議之訴和第三人撤銷之訴兩種程序權利來保護自己的權利。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執行分配方案異議之訴和第三人撤銷之訴有各自的適用範圍,完全可以並用。

二、第三人提起撤銷之訴的起訴狀

起訴狀

原告(第三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區××路××號,工作單位。聯繫電話。

被告(原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區××路××號。工作單位。聯繫電話。

訴訟請求:

1.明確的撤銷原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全部或部分內容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

1、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證據;

2、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錯誤的證據;

3、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損害其民事權益的證據;

4、其他證明訴訟請求的證據。

三、第三人撤銷權訴訟時效是多久

1、訴訟時效適用於請求權,請求權是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或者不爲一定行爲的權利。除斥期間適用於形成權。

2、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無需事事由法律特別規定,只需符合法院受案範圍的請求權,均可援用訴訟時效。除斥期間需由法律明確規定,法律未做特別規定的,當事人不能援用除斥期間。

3、訴訟時效有中止、中斷、延長的制度,除斥期間則無,是固定不變的,故除斥期間又有不變期間之稱。

4、訴訟時效屆滿,消滅的是勝訴權,當事人的請求權依然存在,只不過是被請求權人產生時效屆滿的抗辯權,可以據此對抗請求權人的請求。除斥期間屆滿,當事人消滅的是實體權利,該權利喪失,不能再行使。

第三人撤銷之訴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是使用的,比如說婚姻判決案件或者是已經生效的判定裁決等都是不適用的。在案情比較複雜的情況下,當事人是可以委託律師爲自己辯護的,不過委託律師是要收取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