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起訴精神病醫院要做司法鑑定嗎

一、一般起訴精神病醫院要做司法鑑定嗎?

一般起訴精神病醫院要做司法鑑定嗎

案件起訴精神病醫院要做司法鑑定的,這也由該案件的相應的辦案機關委託執行,這樣子人民法院纔可以根據司法精神病學的鑑定或者根據醫院所給出來的判決來判斷當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當然也可以參照羣衆公認的當事人的精神狀態來認定。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鑑定,由相應的辦案機關委託執行。當事人、代理人、辨護人、訴訟代理人提出鑑定要求的,應當向辦案機關提出申請,由辦案機關決定並委託鑑訂。

2、委託或申請精神病司法鑑定的,應當準備病人之前的病歷以及疾病控制機構開出的疾病證明,到鑑定中心備案,辦公室簽發《司法鑑定委託材料受領單》。並按鑑定中心安排時間通知當事人前來鑑定。

3、正規司法鑑定中心不受理由個人提出的鑑定申請。

4、精神病司法鑑定結論以《鑑證書證審查意見書》的形式作出;經鑑定人簽字並加蓋鑑定中心公章生效。

二、什麼是司法鑑定:

1、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或者說,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

2、鑑定通常包括:法醫鑑定,即對與案件有關的屍體、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內物、毛髮等進行鑑別和判斷的活動;法醫精神病鑑定,即對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沒有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鑑別和判斷的活動;刑事技術鑑定,即對指紋、腳印、筆跡、彈痕等進行鑑別和判斷的活動;會計鑑定,即對賬目、表冊、單據、發票、支票等書面材料進行鑑別和判斷的活動;技術問題鑑定,即對涉及工業、交通、建築等方面的科學技術進行鑑別和判斷的活動等。司法鑑定中,人身傷害情況的法醫臨牀鑑定和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的法醫精神病鑑定是常見的兩種鑑定。

3、《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十四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對委託鑑定事項、鑑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於本機構司法鑑定業務範圍,鑑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鑑定材料能夠滿足鑑定需要的,應當受理。對於鑑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鑑定需要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要求委託人補充;經補充後能夠滿足鑑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以上就是對起訴精神病醫院要做司法鑑定嗎這一問題進行相關解釋,一般情況下是需要這樣做的,但進行相關的精神病的鑑定需要由辦案機關來執行的,在鑑定的時候也是需要走相關的程序的,這也是我們目前能掌握到的知識,這樣才能保護好自己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