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過了之後怎麼辦?

一、訴訟時效過了之後怎麼辦?

訴訟時效過了之後怎麼辦?

1、訴訟時效過了之後可以繼續的提起訴訟,因爲在這種情況之下,實際上是屬於一種合法的方式。訴訟時效屆滿後,權利人喪失的是透過訴訟程序獲得人民法院對其民事實體權利保護的權利,即勝訴的權利消滅,但仍然享有提起訴訟的起訴權。因爲權利人的權利並不因訴訟時效的屆滿而消失,因此,訴訟時效屆滿後,權利人仍然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

我國法律將當事人的訴權分爲起訴權和勝訴權。起訴權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發動民事訴訟程序的權利,是程序意義上的權利;勝訴權是保護實體權利的訴權,即起訴後能夠勝訴的權利。訴訟時效屆滿後,權利人仍然可以行使自己的起訴權,人民法院受理後可以審查是否存在訴訟時效完成的事實,以及是否存在訴訟時效延長的理由,然後再決定是否否定其勝訴權。

2、訴訟時效是爲了提高司法效率,促使當事人積極行使權利而設定的。中國訴訟時效採取的是勝訴權喪失說。也即訴訟時效屆滿,實體權利未消滅,但喪失了勝訴也即獲得司法保護的可能。以債權爲例,債權時效屆滿,債權人去法院起訴,法院應當受理,如對方當事人主張時效抗辯,則法院應當判決駁回債權人訴訟請求。如對方不主張則照常審理。之所以受理是因爲債權並未消滅,不援引不處理則是尊重當事人處分權,也是因爲債權尚存在。援引則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因爲原告勝訴權已喪失。如果判決原告敗訴,被告清償債務原告不構成不當得利,同樣因爲債權並未消滅。

二、訴訟時效可以分爲哪些

一般訴訟時效: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最長時效: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訴訟時效如果已經經過了,那麼此時,最好還是透過協商的方式要求對方還款,當然這不意味着不能夠提起訴訟訴權仍然是存在的,只不過提起訴訟的話,可能對方會以訴訟時效已經經過爲理由進行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