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異議申請答辯狀範本

在某個案件中,倘若當事人認爲受訴法院,或者被移送案件的法院並沒有管轄權,那麼當事人就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這個意見的提出,需要有一個標準的管轄權異議申請答辯狀範本。那麼,管轄權異議答辯狀範本是什麼樣的呢?本站爲您呈現。

管轄權異議申請答辯狀範本

管轄權異議申請答辯狀範本一

答辯人:XX。

XX訴XX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現針對此管轄異議提出答辯如下:

申請人的管轄異議申請不符合法律程序,且與現行法律規定相悖,異議不能成立,應依法予以駁回。

第一、申請人的管轄異議申請已經超過提管轄異議的法定期限,不符合民訴法程序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以及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本案中申請人於2015年11月24日簽收起訴相關材料,其應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即2015年12月9日前)提交管轄異議申請,而申請人於2015年12月29日提交申請書,已超過法定期限,法院應依法駁回其異議申請。

第二、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大連XX區人民法院是本案有合法管轄權的法院,申請人的管轄異議申請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明確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

本案爲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依法理應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而大連XX區人民法院是案涉標的XX房屋所在地法院,是本案有合法管轄權的法院。

綜上,本案管轄權明確,不存在異議。大連XX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依法享有管轄權。申請人提出管轄異議的程序不合法,理由亦不能成立,請求貴院依法裁定駁回申請人的異議申請。

此致

大連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XX

XX年XX月X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答辯狀範本二

答辯人:高xx

高XX訴劉XX離婚糾紛一案,因被告劉XX提出管轄權異議,現答辯人針對被告提出的管轄權異議提出答辯如下:

一、鄭州市XXX區法院是本案唯一有管轄權的法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爲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被告劉XX爲非文職軍人,因此可以認定本案的管轄法院爲原告住所地法院,又根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條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因此可以明確本案的管轄法院爲原告高XX的戶籍所在地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

二、被告提出的管轄權異議未提交任何證據予以證明,與事實不符,且其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條提出異議完全是對法條的錯誤理解,應當予以駁回。

《民事訴訟法》第22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上述規定是確定一般普通案件的管轄權原則,即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但對於本案不能使用,首先,高xx是原告不是被告,不應當適用22條關於被告的相關規定,其次,本案被告是非文職軍人,法律對此種案件有特殊規定,即不論原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是否一致,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是唯一具有管轄權的法院,再次,從事實上看,本案原告早已不在被告所稱的金水區居住,xx區根本不是原告經常居住地。因此,被告提出的管轄權異議應當予以駁回。

綜上,受理本案的管轄法院是本案唯一有管轄權的法院,其他法院無權管轄。

答辯人:xxx

20xx年x月xx日

以上就是爲您呈現的兩個範本。在這兩個範本中,都包含了明確佐證申請者爲什麼認定法院沒有管轄權的相關法律條文。在管轄權異議申請答辯狀中,爲了明確說明你覺得無管轄權的理由,需要引經據典,再結合案件實際情況的作出明確的分析和說明。這樣纔是具有說服力,有理有據的管轄權異議申請。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