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一審敗訴不服怎麼辦?

一、民事訴訟一審敗訴

民事訴訟一審敗訴不服怎麼辦?

1、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都有權提起上訴。一方上訴後,到二審開庭還有一段時間,另一方需要等待二審法院的通知。到時候再根據上訴狀的內容,準備二審訴訟即可。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上訴權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審敗訴後二審勝訴的希望是不一定的,主要是看有沒有新的證據和具體案情的。二審主要是看是否有新的證據,只有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纔能有勝訴的把握。

3、民事案件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二審地點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二審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原審法院所在地進行。這是便利當事人進行訴訟、便利法院辦案原則在二審程序中的體現。

三、二審需要作出的判斷

1、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這種判決沒有改變原判決有關認定事實的部分,只改變一審法院在適用實體法律上的不正確之處。

3、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4、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四、二審期限

1、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2、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五、二審推翻一審的原因

1、程序失當或錯誤。

2、審理事實不清。

3、適用法律不當或錯誤。

綜上所述,我們總結出民事訴訟一審敗訴後不服是可以上訴的,這樣就進入了民事訴訟的二審程序,但是如果一審敗訴二審勝訴的可能性比較小,除非當事人有新的證據或者一審有審理錯誤,因此如果民事訴訟一審敗訴想要上訴的,一定要積極收集新的有力證據或者有證據證明一審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