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異議上訴期間是多久?

一、管轄權異議上訴期間是多久

管轄權異議上訴期間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應當認真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作出異議是否成立的書面裁定。當事人對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書面裁定。”

不服管轄權異議裁定的,當事人應在10天內提出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由上述的規定可知,管轄權異議的上訴期限是10天。

二、對不服管轄權裁定上訴,二審作出裁定的期限是多久呢

《民訴法》對一審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爲6個月,對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簡單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爲3個月。我們知道,管轄權異議本質上是個程序問題,民事訴訟法對關於程序問題審查的期限規定相對較短。原因無外乎程序問題審查涉及的事實容易查清,所以無需較長的審理期限。比如對民事起訴的審查,《民訴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第5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應當認真進行審查,並在十五日內作出異議是否成立的書面裁定。當事人對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書面裁定。也即是說,一審人民法院對管轄權異議的審查期限爲15天,但是對二審的審查期限未作規定。

由此看來,關於“管轄權異議上訴期間是多久”這一問題的答案就是10天。根據我國民訴法規定,不服管轄權異議裁定的當事人必須在10天之內上訴。但是上訴之後二審法院作出裁定的期限,由於目前沒有具體規定,因此可能會出現花費時間較長的情形。以上就是小編的解答,要是你對此有疑問,建議你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