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案件流程管理分哪幾個步驟

一、訴訟案件流程管理分哪幾個步驟

訴訟案件流程管理分哪幾個步驟

1、訴訟案件流程管理具體步驟如下: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採用一般程序,必須嚴格遵守法律程序。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分爲以下幾個階段:

(1).準備法庭聽證會;

召集當事方,並通知訴訟程序的其他參與者出庭參加訴訟程序。

對於公開審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審理日期之前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件原因以及開庭時間和地點。

查明當事方和其他訴訟人是否在法院,並宣佈法院紀律。

(2)法院調查;

在當事方的陳述中,原告首先口頭陳述了他的主張及其依據的事實和理由,然後被告陳述了案件的事實和他持有的不同意見。

在提供證據並進行盤問後,當事各方的陳述完成後,有關案件的相關證據必須在法院展示,並且當事方應進行盤問。

(3)法院辯論;

法庭辯論是一項訴訟活動,在當事方及其訴訟代理人的共同主持下,根據在法庭調查階段發現的事實和證據澄清其觀點和看法,並駁斥彼此的言論。

(4)案件審查和判決;

這是聽證會的最後階段,是合議庭根據是非事實,根據法律,政策區分是非,明確責任,作出判斷並宣佈判決結果的階段。發現,從而解決了雙方之間的民事糾紛。

2、訴訟案件類型:訴訟案件是指需要透過法院的訴訟程序以解決糾紛的案件,律師代理訴訟案件通常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代理民事訴訟案件,包括經濟糾紛、婚姻繼承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知識產權糾紛、不動產糾紛等;

(2)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3)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4)爲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5)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和再審。

二、訴訟的具體流程

1、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 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宣佈開庭,覈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相關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第十五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爲,可以支援受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綜上所述,訴訟案立案流程管理的具體步驟就是上面詳細說到的這四個步驟,具體每個步驟中的細節內容要視案件的情況來決定,此外還拓展了關於訴訟案件的類型以及訴訟的流程,具體有需要的也可以仔細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