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訴訟時效過期的辯護詞應該怎寫

一、民事糾紛訴訟時效過期的辯護詞應該怎寫?

民事糾紛訴訟時效過期的辯護詞應該怎寫

民事糾紛向法院提交的是答辯狀,不是辯護詞,答辯狀的寫法是:

(一)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民事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如答辯人系無訴訟行爲能力人,應在其項後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及其與答辯人的關係;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如答辯人委託律師代理訴訟,應在其項後寫明代理律師的姓名及代理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

3、答辯緣由。寫明答辯人因××一案進行答辯。

(二)正文

1、答辯的理由。

2、答辯請求。答辯請求是答辯人在闡明答辯理由的基礎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的請求。一審民事答辯狀中的答辯請求主要有:

①要求人民法院駁回起訴,不予受理;

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請求事項的全部或一部分;

③提出新的主張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

④提出反訴請求。如果民事答辯狀中的請求事項爲兩項以上,在寫請求事項時應逐項寫明。對上訴狀的答辯請求應爲支援原判決或原裁定,反駁上訴人的要求。

3、證據。答辯中有關舉證事項,應寫明證據的名稱、件數、來源或證據線索。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答辯人簽名。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3、答辯時間。

4、附項主要應當寫明答辯狀副本份數和有關證據情況

二、訴訟時效屆滿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1、債務人可以不履行債務。

2、債權人喪失勝訴權。

3、訴訟時效屆滿後,債務人由於不知道時效規定或者明知道時效規定而自願履行債務的,不得又以時效已過爲由請求返還。

4、訴訟時效期滿的債權可以用來抵銷其他債務。

訴訟時效屆滿後,原告仍然有起訴的權利,當然,被告方也可以針對訴訟時效屆滿進行抗辯。答辯狀的整體寫法跟訴訟時效屆滿並無直接關係,整體程度上來講,答辯狀的結構寫法都是一樣的,正文的內容就要根據案件的詳細情況去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