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的適用條件是怎樣的

說到訴訟時效的適用條件,其實這並不準確,應該是說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關於訴訟時效,並不是只要發生了民事糾紛那麼就一定要適用的,因爲此時當事人可能不會選擇訴訟方式來處理民事糾紛,自然也就不會涉及到訴訟時效問題。那到底這個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是怎樣的呢?下文中小編就來爲你做詳細解答。

訴訟時效的適用條件是怎樣的

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是指訴訟時效適用哪些權利。對此我國《民法通則》未作明文規定,但依學理解釋,訴訟時效主要適用於債權及債權以外的財產權請求權。因爲訴訟時效的立法目的在於消滅因權利人不行使權利而導致的法律關係的不穩定狀態。因訴訟時效屆滿喪失的是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因此,只有請求權性質的民事權利才適用訴訟時效,但也不是所有的請求權都適用訴訟時效。其他如所有權、人身權、形成權等權利均不適用訴訟時效。

一般而言,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包括:(1)債權請求權;(2)物權請求權中的財產返還請求權、恢復原狀請求權。

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包括:(1)排除妨害、消除危險、所有權確認等物權請求權;(2)停止侵害請求權、消除影響等債權請求權;(3)基於身份關係發生的請求權,例如撫養費、贍養費、離婚、解除收養關係等請求權;(4)基於財產共有關係的共有物分割請求權;(5)基於相鄰關係發生的請求權;(6)基於儲蓄存款、債券關係發生的請求權;(7)非財產性質的保護人身權的請求權。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規定,未授權給公民、法人經營、管理的國家財產受到侵害的,不受訴訟時效期間的限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45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在對民事糾紛進行處理的過程中,如果當事人透過訴訟方式解決的話,那麼纔會涉及到訴訟時效的問題。結合最新《民法總則》當中的規定,現如今我國對於普通訴訟時效的規定爲3年,而最長訴訟時效則還是20年。至於訴訟時效的適用條件,即適用範圍內容,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爲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