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爲證據。理由及相關規定如下:一、可以作爲向婚外情支付財產的證據。在民事訴訟案件(包括離婚案件)中,票據以及與票據相關的資料是非常重要的證據,可以直接或者間接證明資金往來關係。只要符合證據的“三性”要求,對當事人有一定的使用價值。二、《民訴法》規定的證據範圍《民訴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