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物證據的種類有哪些

實物證據多以物品或痕跡等實在物爲其存在狀態和表現形式。凡表現爲一定實物的證據叫實物證據。

實物證據的種類有哪些

法定證據種類中,物證,書證,勘驗、檢查筆錄,現場筆錄,視聽資料等都屬於實物證據。

刑事訴訟中的勘驗、檢查筆錄,民事、行政訴訟中的勘驗筆錄和現場筆錄,是對有關現場、人身,物品、痕跡等與案件有關的實物證據特徵的書面記錄,是對實物證據內容的固定和反映,因而,屬於實物證據。

另外,作爲貯存有特殊資訊(語言、圖像、密碼、數據等)的可供證明主體以視聽手段進行感受的視聽資料,都是透過一定的錄音帶、光盤等實物加以貯存和反映的,亦屬於實物證據。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

第三百七十條人民檢察院對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及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存在疑問的,可以要求偵查人員提供獲取、製作的有關情況。必要時也可以詢問提供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及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的人員和見證人並製作筆錄附卷,對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進行技術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