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來證據的作用

原始證據,凡是直接來源於案件事實,未經複製或轉抄的證據是原始證據,也即是案件的第一手材料。在刑事訴訟中,諸如作爲物證的原物,作爲書證的原件,證人目睹有關犯罪案件事實所作的證言等,一般都屬於原始證據。在民事訴訟中,如合同糾紛中的書面合同,訂貨合同中的樣品,對案件事實親自耳聞目睹的證人作的證言等。

傳來證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