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受威脅作反證怎麼辦

建議報警處理,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可以向證人說明原因和不出庭作證的後果,說服證人出庭作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證人受威脅作反證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