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鬥毆適用於治安管理處罰法哪些規定?

一、打架鬥毆適用於《治安管理處罰法》哪些規定?

打架鬥毆適用於治安管理處罰法哪些規定?

打架鬥毆適用於《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故意傷害罪的相關規定。根據實際情況,參與打架可能屬於治安管理行爲。一經確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可以處以不少於10日、15日的刑期。有下列拘留的,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打架鬥毆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判斷標準是什麼?

1、行爲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是否構成犯罪行爲的關鍵。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

(1)傷害行爲的非法性是構成犯罪行爲的前提。如果傷害行爲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

(2)構成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

2、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傷害程度限於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爲,不能構成犯罪行爲。至於重傷、輕傷、輕微傷區分的標準,應按照相關的規定執行

3、故意傷害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因傷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傷或者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年齡爲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週歲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4、對於《刑法》中明確規定以其他罪論處的故意傷害行爲,應按照《刑法》有關條款定罪處罰,而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5、犯故意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打架鬥毆很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這對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都是十分嚴重的威脅,同時需要按照相關的規定執行相應的處罰。情節越嚴重,造成的後果越惡劣的,需要接受的處罰也就越嚴重,這是《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明確的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