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鋼珠槍未造成後果的犯法嗎?

一、買鋼珠槍未造成後果的犯法嗎?

買鋼珠槍未造成後果的犯法嗎?

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中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是指違反槍支管理規定,私自挪用、藏匿槍支、彈藥,拒不交出的行爲。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國家對槍支、彈藥的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支、彈藥的管理制度。國家禁止任何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具體情況

1、非法持有槍支、彈藥要達到多少數量才構成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一支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爲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爲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軍用子彈十發以上、氣槍鉛彈五百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彈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2、什麼情況纔算是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中的情節嚴重?

(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爲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爲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五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氣槍鉛彈五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一千發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三枚以上的;

(五)達到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最低數量標準,並具有造成嚴重後果等其他惡劣情節的。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非法持有槍支罪的犯罪事實處理和判罰情況,在司法實踐中,應當嚴格對照上述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如果在批捕後不能對相關情況的認定進行處理的,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進行補充偵查,在犯罪事實成立和證據充分的基礎上進行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