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輕微傷調解了和解後需要賠償多少錢?

一、打架輕微傷調解了和解後需要賠償多少錢?

打架輕微傷調解了和解後需要賠償多少錢?

打架輕微傷調解了和解後需要賠償的金額在法律中不做規定。如果雙方對賠償數額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一般以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等爲依據。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給予處罰。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和解規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的規定,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爲是指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侵犯公司財產,情節輕微傷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爲。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爲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爲必須具備一定的社會危害性,都會對國家、社會和公民的合法權益造成危害。有兩條標準:一是對社會有無危害;二是危害程度的大小。

2、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爲必須情節輕微傷不夠刑事處罰。行爲對社會造成輕微的危害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本質特徵。

3、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爲必須是依照《條例》規定應當受到治安處罰的行爲。如果一行爲雖然違法,對社會也造成一定的危害後果,但不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應當受到處罰的行爲,就不能認定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爲。

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主體是指實施了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應當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人。

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客體是指《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所保護的,而爲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所侵害的社會關係。

如果雙方因爲某些原因產生矛盾動手打架,經過勸解最終達成和解的,需要對於傷者的一方進行一定金額的經濟賠償。賠償的項目和金額需要雙方基於實際情況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按照約定的處理即可,在這中間公安機關會對於和解的過程是和賠償的金額是否合理進行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