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賭博提供條件或參與賭博行爲的,應如何處罰

爲賭博提供條件,其行爲只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之規定,依法應處最多三千元的罰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爲賭博提供條件是不構成犯罪的,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爲目的,爲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爲賭博提供條件或參與賭博行爲的,應如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