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巡邏遇到打架鬥毆怎麼辦?
1、對一般糾紛或違規情況可透過說明教育的方法解決,主要要分清事非,耐心勸導,禮貌待人。
2、對一時解決不了,又有擴大趨勢的問題,應採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緩不可以急,可順不可逆的原則,盡力勸導,耐心調解。
3、對需要治安管理處罰的,交由公安機關的民警處理,對於犯罪行爲要及時予以制止,把犯罪分子抓獲、扭送到公安機關。
二、打架鬥毆承擔什麼責任?
1、民事責任
在打架鬥毆中,行爲人給對方的人身或財產帶來損害,行爲人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行爲人屬無行爲能力的人,自己不能承擔賠償責任的,則由監護人承擔。
2、行政責任
有責任能力的行爲人,如果侵犯他人人身權利,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或者結夥鬥毆,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尚不夠刑事處罰,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
如果打架鬥毆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則依據《刑法》規定,以尋釁滋事罪處罰。看情節輕重,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另外,雙方聚衆鬥毆的,則構成聚衆鬥毆罪。
三、對打架鬥毆處罰是怎樣的?
如果是輕微傷,不會面臨刑事處罰;如果造成輕傷,有可能面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條款判處。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打架了,雙方都有責任,打架鬥毆要承擔的責任有三種,一種的民事責任,一種是行政責任,最後一種是刑事責任。對於民事責任來說,賠償對方損失就行;對於行政責任來說,對打人者處拘留、罰款;對於刑事責任來說,要判處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