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15歲偷盜怎麼處理?

一、未成年人15歲偷盜怎麼處理?

未成年人15歲偷盜怎麼處理?

15歲盜竊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並處罰款的需要繳納罰款。其家長或者監護人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但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其家長或者監護人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

(二)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週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週歲嬰兒的。

2、依據《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二、盜竊罪是如何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有以下規定。

1、構成盜竊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兩年內三次盜竊的,入戶盜竊的,攜帶凶器盜竊的,或者扒竊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盜竊數額、次數、手段等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盜竊數額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2)多次盜竊的,可以增加兩個月到六個月刑期;

(3)盜竊他人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嚴重影響他人生產、生活的,可以增加兩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3、盜竊近親屬財物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不作犯罪處理的除外。

4、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和盜竊珍貴文物等物品的,依照有關法律、司法解釋辦理。

未成年人15歲偷盜不構成犯罪,不用被行政拘留但是要被行政處罰。罰款由其監護人承擔。並且其監護人要負起批評管教責任。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情節嚴重的需要負刑事責任,但是也會從輕處理。並且我國對盜竊罪給予嚴厲的處罰和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