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口頭恐嚇報警管用嗎?

一、對於口頭恐嚇報警管用嗎?

對於口頭恐嚇報警管用嗎?

遇到被威脅恐嚇的行爲是可以進行報警的,公安部門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進行立案處理,情節較輕的會進行拘留或罰款,更嚴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則會受到相應的《刑法處置。《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二、恐嚇罪《刑法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如果不是單純的恐嚇行爲還有其它情況則如下:

1、恐嚇時索要財物,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條規定“ 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就是說這樣的恐嚇這是構成犯罪的。如果罪名成立,情節嚴重的要觸犯《刑法》判刑,但沒有恐嚇的特定條文,可根據他威脅恐嚇的事來查找相關條文。

綜合上面所說的,對於他人進行恐嚇還有威脅這也是屬於違反了我國的治安管理法律,而且對於當事人也是可以利用法律的方式來進行解決;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按流程來,並且還要有相關的證明材料,這樣公安機關就可以合法的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