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審議透過輔警政策

勤務輔警主要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執法崗位人民警察開展執法執勤和其他勤務活動,主要從事下列六個方面的輔助工作:協助預防、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協助開展治安巡邏、治安檢查以及對人員聚集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協助盤查、堵控、監控、看管違法犯罪嫌疑人。協助維護案(事)件現場秩序,保護案(事)件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協助疏導交通,勸阻、糾正交通安全違法行爲,採集交通違法資訊。其他可由勤務輔警協助開展的工作等。 
今年招聘的勤務輔警,主要將安排在部分地區公安分局,協助公安民警從事交通管理、治安巡邏等輔助執法值勤工作。將逐步替代目前全市的16000多名警務輔助力量。市局部門不配備勤務輔警。

中央審議透過輔警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八條

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祕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佈不公開審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