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處理打架要幾天

派出所處理打架要幾天

派出所處理打架要幾天

一、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30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30日。

爲了查明案情進行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二、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對傷情比較複雜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

三、相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

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

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複雜,一時難以進行鑑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30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30日。

爲了查明案情進行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打架亦稱爲鬥毆。是指對立雙方或多方,在相互矛盾發展到極點時,其行爲特點爲具有暴力傾向,以對他人產生身體造成傷害爲目的的一種主觀意識行爲。不管這種行爲起因何由、什麼目的都是一種不理智不文明的行爲,打架嚴重者甚至會觸犯刑律,因此,在處理打架事件時要區分情況採取不同方式和辦法。

警方的介入需要自己的進行一定的闡述,否則自己的權益維護就會失去一定的積極性但是更爲重要的就是自己的利益保障需要存續在合理的區間裏,這樣自己的問題處理,纔會有着較強的現實意義,對於自己的違法行爲有關的當事人需要承認錯誤,積極的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