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處罰有時效嗎

治安處罰有時效嗎
律師解析:1、治安處罰的時效爲六個月,如果當事人的違法行爲,行政機關並沒有在時效內發現的,超過時效內,是不能再進行治安處罰的,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
2、治安案件的追究時效是指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發生後,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經過一定時間後不再追究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的治安違法責任。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爲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