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哄擡物價是違法行爲嗎?

哄擡物價的行爲觸犯了《價格法》第40條規定,應當沒收違法所得,一般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疫情期間哄擡物價是違法行爲嗎?

但是對於政府管控、民間急缺的物資,根據《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的規定,商家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應當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哄擡物價的行爲不僅觸犯了《價法法》而且還觸犯了《刑罰》第225條非法經營罪,視其行爲可以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