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權訴訟能否仲裁

確權訴訟能否仲裁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什麼是房屋確權訴訟



    即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經過房地產申報、權屬調查、地籍勘丈、審覈批准、登記註冊、發放權利證書等登記規定程序,確認某一房地產權利歸屬的過程。房屋確權之訴就是透過法院確定房屋產權的訴訟。


    《物權法》第33條規定: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