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

承包工程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
律師解析:承包工程合同糾紛用協商、調解、仲裁、訴訟解決。
一、當事人自行協商
當事人自願協商解決。
二、第三人居中調解
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可以進行調解。
三、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調解不成的,可以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同發生糾紛後,當事人自行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