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及訴訟期間工資

仲裁及訴訟期間工資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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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訴訟期間

其實對於訴訟期間是很好理解的,訴訟期間是指爲審判機關、訴訟當事人和參加人進行訴訟活動而規定的期間。訴訟期間如送達期間、審理期間、上訴期間等均屬之。
訴訟期間依其性質和效力可分爲法定期間和裁定期間兩類。前者由法律明文規定,多爲不變期間;後者由審判機關根據審理情況裁定。
訴訟期間:簡稱期間,在民事訴訟中,是指人民法院、當事人或其他訴訟參與人各自完成某項訴訟行爲必須遵守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