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案件處理流程

案件受理實行屬地管理,由行業主(監)管部門負責具體辦理。行業主(監)管部門應建立健全涉嫌非法集資案件受理登記制度,確定部門及人員負責案件的受理工作,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對不屬於非法集資性質的舉報線索,由行業主(監)管部門作出終結受理結論,並向舉報人回覆。
(2)對管理職責明確的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線索,由行業主(監)管部門在職權範圍內受理。
(3)對案情複雜或超出部門管理權限的,由行業主(監)管部門提出意見和處置建議報省級人民政府。
(4)對涉嫌犯罪的案件線索,行業主(監)管部門直接移送當地公安機關。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
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集資案件處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