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帶上起訴狀和相關證據到法院起訴,經過審查立案後,通知當事人雙方,接着是開庭審理,最後是作出判決。債務糾紛,如果無法協商解決的,可以選擇採取訴訟的方式解決。不過需要收集對方欠債的證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