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對方還是拒絕執行怎麼辦

法院強制執行,對方還是拒絕執行的,法院可以直接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人民法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如實在沒有財產可以執行,只能暫停執行,待有財產後再執行。如果對方有暴力抗法等情形的,可以給予司法拘留。

法院強制執行,對方還是拒絕執行怎麼辦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