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別人的商標被起訴瞭如何辦

盜用別人的商標被起訴瞭如何辦
律師解析:被告人應當在發運確認的時間內,提交答辯狀。
且被告人可以透過主體是否適格、權利客體是否合法有效、行爲是否存在免責事由等方面進行答辯。
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爲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四條
註冊商標專用權人請求賠償,被控侵權人以註冊商標專用權人未使用註冊商標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註冊商標專用權人提供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該註冊商標的證據。
註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過該註冊商標,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爲受到其他損失的,被控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