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分配原則是什麼

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因診療活動引發的爭議。醫療糾紛案件中的舉證責任,原則上是舉證責任倒置,即醫療糾紛案件中,醫療機構應當提供證據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應當證明其醫療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或者其醫療行爲沒有過錯,如果醫療機構提不出具有合理說服力、足以使人信賴的證據,醫療機構就要承擔敗訴的結果。患者應當對其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成立,負有初步的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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