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刑滿釋放流程

一、提前一個月統計即將刑滿釋放人員。

監獄刑滿釋放流程

二、釋放當日發放刑滿釋放證明書,加蓋監獄公章。

三、發還刑滿釋放人員證件、錢物,發放路費。

四、釋放後一個月內寄出刑釋放人員的釋放材料。《罪犯出監鑑定表》、刑事判決書、裁定書、《釋放人員出監材料移交表》寄到罪犯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釋放罪犯爲入境犯的,不需郵寄上述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