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處公證費用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國籍、委託書、親屬關係婚姻狀況、未受或受過刑事處分,收費10元;
2、證明印鑑屬實,證明副本、節本、譯本與原本相符、證明影印件與原件相符,收費5元;
3、證明招標、拍賣、開獎、收費100~150元;
4、證明遺囑、遺贈、證明產權、證明查無檔案記載,收費10元;
5、證明法人資格、收養財產分割、證明產品抽樣檢測,收費10~30元;
6、證明擔保書、證明公司章程、資信情況等有關文書,收費50~200元;
7、證明商標註冊,收費50元;
8、證明勞動保險金、養老金、子女助學金的,每件收費5元;
9、證明遺贈撫養協議,收費10~50元;
10、證明勞務合同,收費5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六條,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爲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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