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損害賠償可不可以單獨提出呢

可以的。
人身損害、侵害人格權、人格因素的財產權,可提起民事訴訟
(1)根據一事不再理原則,當事人在侵權之訴中沒有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訴訟終結後又基於統一實施另起訴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法院不予受理。
(2)受害人必須是自然人。
(3)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不予受理。
(4)違約之訴的,不予受理。
綜上,精神損害賠償可以單獨提起訴訟,但是有法定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精神損害賠償可不可以單獨提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