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對其頒佈實施前的民事法律關係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原則上沒有法律效力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理論,民法對於其公佈實施前發生的民事法律關係原則上沒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即通常情況下,新的民事法律只適用於該法生效後所發生的民事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民法典對於此前所發生的民事法律關係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條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民法典》對其頒佈實施前的民事法律關係是否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