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法規。條例不是法律,法律是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效力適用於整個國家範圍。管理條例屬於規範性法律檔案,但位階較低,一般是省市政府制定的,只在特定區域內有效。條例屬於行政法規,行政法規屬於規範性檔案,具有法律檔案的性質,在實施過程中與法律的效力一致,法院在審理案件中應當把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同法律一樣列爲法律依據。法律依據《立法法》第六十五條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