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協議履行完後能申請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和解協議已經全部履行完畢,當事人又申請按原生效法律文書執行的,法院不予准許。但是如果當事人僅達成和解協議但未履行約定之義務,該協議尚不足以消滅原債權債務關係,債權人仍有權申請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和解協議履行完後能申請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