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但借條作爲證據使用必須是客觀、真實、合法,要讓借條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要符合以下幾點:一是行爲人具有相應民事行爲能力;二是行爲人意思表示真實;三是內容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