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之訴的法律規定

我國民事訴訟法對確認之訴沒有專門的條款規定,其有關起訴的內容包含在起訴條件的內容之中,根據民訴法119條的規定,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法院管轄。

確認之訴的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