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私自查別人資訊犯法嗎

警察私自查別人資訊犯法。個人資訊屬於隱私部分的,任何人和任何組織不得泄露傳播,否則屬於侵權行爲,造成後果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警察利用職務便利私自查詢別人的資訊,侵害個人權益的,屬於侵權行爲,可向其上級機關、人民檢察院投訴控告。

警察私自查別人資訊犯法嗎

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資訊,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