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下來多久執行

對於刑事案件一般是比較嚴重的,在經過了法院的審判之後就會過一個生效的緩衝期間,過了生效期就會着手執行了。
判決書下達後有十天的生效期,如果十天內沒有上訴,那麼判決書已經生效。按照看守所做法,一般一個月統一執行一到兩次,所以,執行的時間應該在半個月到一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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