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基本原則

1.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願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
3.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4.誠信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
第六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九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民法典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