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保全期限一般是多長時間

證據保全的期限是:事人的證據保全申請不得遲於舉證期限屆滿前7日提出。“舉證期限屆滿前7日”,是法定不變期間,不存在中止、中斷和延長的情形,當事人違反此期限的限制,將喪失申請法院保全證據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事證據規則》第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視聽資料、電子數據,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原始載體。
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複製件。提供複製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調查筆錄中說明其來源和製作經過。
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電子數據採取證據保全措施的,適用前款規定。

證據保全期限一般是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