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個人所得稅可退稅?

一、 什麼情況下個人所得稅可退稅?

什麼情況下個人所得稅可退稅?

個人已交稅額大小應繳稅額的纔可以退稅,另外,對於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因以下原因誤交稅款的可以申請個稅退稅,如:重複交納扣繳、錯用稅率、錯用稅種和企業誤填代碼等。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

1、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扣除標準5000元/月(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3、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扣除標準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納稅人重複繳納扣繳、錯用稅率、錯用稅種、企業誤填代碼等情況都可以申請退稅。個人所得稅退稅就相當於給國庫交了錢,要是計算退錢的話要有結算週期,所以是非常麻煩的事情,這個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情況下退稅是在有關部門在接收到材料之後的30天內處理完成,所以個稅退稅的時候要耐心等待。

二、有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條 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第五十二條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對於個人所得稅的退稅處理,是公民應得的權益,相關情況的認定是需要由個人提交材料,並由稅務部門審查後認定的,必須在符合上述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辦理退稅處理,具體情況可以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合法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