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預扣預繳申報是什麼意思

綜合所得預扣預繳申報是什麼意思
律師解析:綜合所得預扣預繳申報是指扣繳義務人在向居民個人支付綜合所得時,根據已採集的個人身份資訊,結合當期收入、扣除等情況,在支付所得的月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報告表》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材料,進行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申報。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
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
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彙算清繳。
預扣預繳辦法由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彙算清繳。